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凡人小事】让调解走进“门槛”,更要走进“心坎”!
【凡人小事】让调解走进“门槛”,更要走进“心坎”!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4-06-25 14:08:23 打印 字号: | |

       聚凡人微光,让星火成炬。近年来,阜新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力推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新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和担当作为。

      即日起,阜新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凡人小事》栏目,旨在深入寻找、推荐干警身边榜样和小典型,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小案例,集中展现新时代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激励全体干警以能动司法促进提质增效。

彰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孟凡旭




         想要短时间内顺利化解此类矛盾,是件难事!“涉农村土地纠纷的当事人大多性情纯朴,但逐利之心迫切,对法律规定、审理程序都缺乏了解,即使为他们释法析理多次,但在短时间内想让认可和接受可能性不大,如果遇到为顾及面子而打官司的,就更要花些功夫了。”彰武县法院孟凡旭法官谈及该案时感叹道。
        村民杨某和同村谭某原系相近邻里,日常走动来往较多,关系亲密。90年代村里分土地时,杨某因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便将分到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村委,由村委分给谭某耕种。直至2010年,杨某想要回土地,谭某不同意,两家便经常因此产生一些小摩擦,期间杨某也多次找到村委要求解决,但村委一直未能彻底化解,便求助到法院。

      孟凡旭深知土地纠纷无小事,涉农土地纠纷深切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也是近邻之间的纠纷,两家多年的邻里情若因此而破裂也是双方当事人的遗憾。了解案情后,孟凡旭便第一时间前往村委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村委会的带领下到现场实地调查,随后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刚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因意见分歧较大,双方当事人在现场产生了激烈的口角。

      孟凡旭只能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政策,但因积怨较深,前几次调解均无功而返。甚至在一次调解中差点被当事人撵出来,即使说和多次,双方当事人却依然很排斥……

      其实在农村,“争口气”往往是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若不顾情绪对立直接开展调解工作,双方未必积极配合。因此,孟凡旭想到两个“铺垫”尤为重要:一是安抚情绪,二是明确意愿。

      为此,孟凡旭通过分析矛盾、权衡利弊,从人情世故、邻里和睦等多角度进行疏导劝解,又适时为双方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同意按照比例重新划分土地,并在村委会及土地部门的见证下,对有争议的土地进行现场测量、订立分界点。

      “为了调解好这起邻里纠纷,我几乎寸步不离跟了他们十多天,都差点把当事人家门槛子踩破了,但好在矛盾已经顺利化解了,所付出的一切都值了。”孟凡旭笑着说道。

      走访,走的是“心”;调解,调的是“需”。一言以蔽之,上门走访调解贵在“真心”二字,不仅要走进当事人的家门槛,更要走进他们的心坎。一直以来,孟凡旭在审理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中,通过法情理并用,重架邻里乡情桥梁,为加强土地权益保障、乡村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