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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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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彰武法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06 15:53:26 打印 字号: | |



彰武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彰武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省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彰法发[2021]5

彰武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根据《预算法》和《辽宁省财政厅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办发2019〕10号) 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院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 公开原则

(一)依法合规。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

(二)积极稳妥。要统筹安排、协调一致,积极稳妥地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真实易懂。公开的内容应当全面完整、具体明确、真实可信。要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社会公众获取。

二、 公开内容

(一)部门预算情况

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概况、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

2.部门预算表公开。包括财政部门批复的文件中所有报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公开)

    3. 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二)部门决算情况

1.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概况、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

2.部门决算表。财政部门批复的文件中所有报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公开)。

三、 公开程序及公开方式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在收到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决算后二十日内,以辽宁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上级部门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二部分 彰武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我院属国家司法(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并提起再审的案件,承办由本院院长发现本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再审的案件。

(四)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判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而又需彰武县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六)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依法审理由彰武县人民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和公民自诉的一审刑事案件。

(八)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九)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十)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一)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二)完成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彰武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彰武县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只有一级预算单位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彰武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彰武县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2754.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0.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46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75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61.9万元

2.项目支出1592.3万元。

在支出预算2754.2万元中,债务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支出XX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减少)519.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有结转,本年列支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彰武县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8.2万、印刷费120万、电费20万、邮电费56.5万、物业管理费32.4万、差旅费37万、维修(护)费49万、租赁费15万、被装购置费50万、劳务费481万、委托业务费96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其他交通费59.1万、工会经费12.6万、其他费用221.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彰武县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15.4万元(本年收入55.2万、上年结转结余60.2万),其中货物115.4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彰武县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50万元,比2020年减少(增加)57.2万元,下降(增长)5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60.2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比2020年增加3万元,增长6.4%),比2020年减少57.2万元,下降53.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年

2021年

合计

107.2

5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07.2

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60.2


       公务用车运行费

47

5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彰武县人民法院2021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彰武县人民法院2021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1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1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1个,涉及资金2754.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第五部分 2021年彰武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省财政厅辽财指预2021〕1号文批复表

 


 
责任编辑:彰武法院